猿猴麵包樹千秋

[Colezra] Shot Me in the Heart (AU)

人們對於家的概念,不脫一棟兩千平方英尺大小的獨棟住宅,三個臥房,兩間衛浴,前有車道,後有圍籬小院;氣候溫和的所在也許加上水道泳池,而在乾燥又過度曝曬的亞利桑那州,就是些開放庭院,種滿長在旱土裡的耐熱植物,和走著走著便要竄進鞋底的惱人碎石。它們在細節上或有不同,但都是一個亙長不變、凝滯的點。

Colin則生活在線上。

具體來說,眼下是八號州際公路,隸屬於亞利桑那州的那一百七十八點三三英里之上。

這條路不特別有趣,也不特別無趣,它與Colin兩天前剛剛離開的十號公路相接,帶領他脫出異域氣味濃厚的新墨西哥州。因為景致變化不大,Colin直到看見了州政府豎立的歡迎告示,才意識到自己已在全新州域。沙漠,遠望有如霧氣的灰白植被,堪稱綠意的道標,有如雙腕相接捧物般環繞灰色公路的石壁,上藍下白的寬闊天際線,翻滾令鼻腔乾燥、腋下背脊刺痛冒汗的熱辣大風。Colin不喜歡酷熱天氣,但寒冷州城意味著增加衣物,增加衣物意味著增加負擔,意味著得往他那輛九四年的雪佛蘭開拓者後車廂堆放遠比一個紙箱更多的家當,這念頭多少使他退卻並忍受常夏。

開拓者有22歲了。方形車頭,渾圓車尾,配備經典的無透鏡大燈,晴日雨天都大放光芒,以人類算來正是全盛時期,能放肆攝取大麻和酒精,徹夜跳舞調情也不感覺疲累。但不論Colin多愛護它,面對事實,跟它的擁有者一樣,那輛車是個老傢伙了。它的座椅皮面多有磨損,隔音不良,避震系統差得讓長途駕駛彷彿一場人與車的互毆搏擊,空調也壞了,所以若非遇上沙塵暴和暴風雪,Colin基本上從不關閉前座車窗。它處處使人失望,但又沒真的在緊要關頭讓Colin失望過。以他的維生方式來說,當說起緊要關頭,那就真的是緊要關頭。

他猜想你永遠都得談及你的維生方式,你的工作,你的擁有物,彷彿它們真的代表、進而擁有你一般。他在過去也有過蝸居狹小公寓,九點打卡上班,五點拉下鐵門離開,在酒吧吃漢堡和啤酒權當晚餐,等櫃臺裡的電視轉播完一場球賽,才跺著腳步找張床等待天亮那樣的生活。Colin修過一陣子的車,他挺拿手那個的,他有個珍惜愛物的母親,上帝憐憫她的靈魂,從小Colin就學會了動手拆解東西,找出那致使機械毫無動靜的毛病,再將它們拼揍回原貌。如果家境更好一點,也許他會是個醫生而非汽車鈑金工人。畢竟,他是說,這兩者在本質上差距也不是那麼大。但事實是,有一天他躺在車底,連身工作衣的鈕扣因為炎熱一路解到了腰際,機油和塵土沾染手臂和前胸,Colin的手碰上底盤金屬,那輛剛熄火的車子仍發散著微熱,降溫水滴聲規律響動,幾雙工作靴腳步厚重地經過,同事胡亂閒談,並沒有察覺Colin的存在,語畢大笑遠去,他突如其來地就愛上了隔絕自己與外界的龐大鐵塊。和所有男人一樣,他向來憧憬的是高馬力、加速時間短、底盤低得能掃刮路面所有碎石的跑車,而不是眼下這台別無出奇之處的越野房車。開拓者沒什麼不好,當年出廠的銷售量高、耐用,造型和內裝都充滿美式風情;但它寬敞、且能上下分門開啟的後車廂顯然設計予家裡有孩子和狗,興趣是進行湖釣,人生活到半途,就快要步上中年危機的男人。

這毫無道理。所幸Colin向來不求甚解。他花了一點功夫和大半積蓄,向車主買下開拓者、修好它、駕著它遠離車廠,遠離小公寓,遠離酒吧和床墊,自此沒再回頭。

他的生活方式算不上花錢。如果不遠處有廉價的汽車旅館,他就在旅館裡過夜,淡季價格一個晚上也許花上二十塊美金。若距離太遠,天氣又不是過於極端,他就將車頭扭向路邊,爬往後座,用堆在那裡的幾條毯子權做床鋪。深夜的公路足夠安靜,偶一為之的急駛車響和燈火,也多半幫助Colin睡得更沉。他被星辰和風沙包裹,蜷縮在一塊狹小但自由的所在。他很自由。

但錢還是個必需品,所以說回Colin的維生方式。

他沒有太大抗拒地就成了個搶匪。

如果這使你皺眉,感覺聽上去很糟,那代表你得重複思考這回事。想想資本社會,想想被壓榨的底層員工,想想大企業和保險公司,想想那些就是劃破指頭,打破一只玻璃杯,被熱咖啡燙傷都能求取賠償的機制,再想想Colin和他的老車,想想搶劫,想想財富平均分配。這樣好多了,是不是?

最好的部分在此,Colin只對那種連鎖型的超商下手。他們都理所當然地有保險和還算稱職的員工訓練,知道碰上搶劫,與其抵抗中彈讓公司承受更巨大的損失,不如順從地交出當日收入。就像他說的,他們都有保險,從頭到腳,從一個鑰匙圈到一條口香糖。Colin是個有職業和道德操守的搶匪,不管那聽上去多麼荒謬,他還有一顆詩人般的心。

這解釋了居無定所,解釋了老車,解釋了前座的鄉村歌曲、舊時代搖滾錄音帶,也多半解釋了他對Ezra的、不管那是什麼。

生活充滿必然性,而必然性經由一連串的契機和巧合連接。如果Colin前一晚決定露宿公路而非幾公里外的汽車旅館,如果旅館對門的餐廳不擁有那麼好的咖啡,導致他多坐了一個鐘頭,如果他不在離開餐廳時先踏出左腳,不在腦中哼唱那首曲子,不在早晨十點二十三分端著他的霰彈槍進入那間附設在加油站旁的便利商店,他不會遇上兩分鐘前剛剛進去,打算買份微波熱狗作為太晚的早餐的Ezra。

Colin多少打壞了一些計畫,和冰櫃的玻璃。這裡算不上聖經帶,但也足夠南方了,蓄著厚鬍的收銀員若不是相信眼前的匪徒沒有開槍的膽量,就是他也在櫃檯下方藏了點大東西。Colin在槍展上買了手中這把短管獵槍,他告訴熱情攀談的銷售員自己準備以搶劫維生,對方只放聲大笑給了他更多的子彈。這個世界令他驚奇。想想搶劫,想想槍展,想想購置槍枝無需證件和等候期,想想堆積成山的偏見玩笑,想想子彈擊中人體或水鳥,再想想Colin和他的老車。

這樣好多了。

他對著店後無人方向扣下扳機,槍聲在面積不大的空間內震耳欲聾,兩座冰櫃的玻璃碎了,裡頭的塑膠瓶子被炸開大洞,或藍或紅的能量飲料噴泉般流了一地,淹沒過被風帶落的亞利桑納州地圖。那店員這才明白Colin是來真的,並且那把槍是雙管獵槍,即便不重新裝填也還有一發子彈,足夠充裕到能把他、他意圖取槍的手和一堆香菸酒瓶都打成蜂窩。他識相地開啟了收銀機。

Colin以槍管驅趕那男人,將他鎖死進儲藏間內,才邁步走往店後。方才他嘗試側耳聽出點什麼,但收銀員驚恐的牛喘實在太響,全然覆蓋過了一聲低微驚呼和咒罵。Colin在雜誌架後方找到了聲響來源,有人蜷縮在那處,因空間太小,半伸出了套著破損牛仔褲的雙腿。

「出來。」他命令道。

塞在汽車美容和色情雜誌中間的黑色後腦勺動了動,縮得更低。

「不要。」在如此場面下,Colin意料之外得到了拒絕。那應答的聲音不高不低、因為縮著身子而悶悶迴響。

「我有槍。」Colin提醒道。

「我知道,我看見了。」年輕男子答道,「我是說,我聽到了。我什麼都沒看到,我沒看到你的長相,也不是很想看。」

「你覺得你很幽默嗎?」

「沒有。」那人輕聲回應。

「是挺幽默的。」Colin不甚介懷地認同道,「要想保住你自作聰明的小腦袋,就快點出來,把手放在我看得到的地方。」

那人遲疑片刻,先順從地探出的是上肢。他高舉雙手,從架後起身,邁了幾步的膠底鞋還差點在一地的液體上打滑。Colin早從對方沒能收起的腿看出他個子高挑,此時才在洗得發薄的白T恤下看出一點不老成的柔韌體態來。他的人質很年輕,不年少,但少年氣質一路從他打著捲的黑髮擴散到平直鼻樑、氣色奇佳的皮膚到豐潤下唇。他面對著Colin,雙眼低垂,堅持盯著自己的一雙鞋尖。

Colin隨手抓下一包袋裝洋芋片,朝男孩拋去,那東西打在胸上,對方反射性地去接,抬起頭來,明亮褐色雙眼和Colin的對個正著。

「我的天,」他抱著洋芋片震驚地喃喃道,「現在我知道你長什麼樣子了,你為什麼要這樣。」

「就是有點好奇。」Colin說,挑了挑槍管。「來吧,該進儲藏間了。」

此時Colin聽見車胎擠壓碎石的聲響,他扭頭去看店外,一輛黑白相間的警車緩緩駛近,停在超商和公路之間的加油機台前。車頂沒有旋轉起紅藍燈光,他們不為搶案而來,但很不巧地將車停在開拓者後方,堵住了去路,兩個身著卡其色制服的員警下了車,一邊伸展腿腳一邊取過油槍。

Colin沒有其他太多選項。他只花了三秒回憶車上有什麼東西,兩秒時間衡量失去它們的後果,再用一秒時間決定那後果足以承擔。萬幸他的提款卡和不太多的現金都放在身上,唯一可惜的只有開拓者。他還是對那輛車放了點感情的。

「你的車停在哪裡?」他轉回頭來問道,男孩一會兒過後才意識問題衝著自己而來。

「我走過來的、」

「你指望我相信有人會頂著這種氣溫走在外頭?」Colin打斷道。

「停在後面。」他的人質悶悶不樂地回答。

「把鑰匙給我。」

「拜託,就拿走我的皮夾。」男孩伸手去掏臀後口袋,抓出一團皺巴巴的鈔票。「操,我沒有皮夾、就拿走這些錢,別搶我的車。」

現在員警放下了油槍,看上去隨時準備走往店舖,Colin可沒時間耽擱。

「除非必要我不想開槍,」他沉聲道,「但你正在營造一個必要的情況。」

男孩的臉色有點發白,他拿出了鑰匙,上頭黃銅開瓶器、景區的廉價鑰匙圈叮叮噹噹吊了一大串,數量多過寥寥幾柄鑰匙。

「也帶走我吧,」他衝口而出,Colin將視線從窗外調回,男孩滿面懇求。「我能載你到隨便什麼地方,然後自己把車開回來。我不會對任何人說起你的事,拜託,我不能沒有那輛車。」

這真是個無比不幸又足夠幸運的小子。Colin如此想道。世上多的是不節約子彈、也不在乎加重刑期的惡棍。他算不上什麼善心人士,但從沒開槍打過任何活體,遑論一個縮在黃色書刊後頭的大男孩。如果可能他希望維持這個好習慣,直到也許有天他因為擁槍人士自身中彈可能性大幅度提升的理論中彈為止。他把當時下的決定歸咎於情況的倉促、念頭的魯莽、同為愛車人的不理智情感,和Ezra那可憐兮兮的模樣。他知道Ezra的姓名是五分鐘以後的事,但剛推開了店舖後門,讓熱浪竄入鼻腔,席捲感官的當下,Colin就知道了為什麼男孩放不下他的車。

那是一台野馬謝爾比敞篷雙門跑車。

不是二零一二年再生產的新款,而是真正產自一九六零年代的謝爾比眼鏡蛇GT500。它的鮮紅烤漆不夠完美,車首加上了老氣的白色飾條,排氣管也被殘忍地更動過,但那經典的,擴張鼻翼般開在引擎蓋上方的氣門蓋室、長型但並無銳角的流線型車身、筒型賽車座椅和古董車特有的纖細舵盤全都令Colin讚嘆。

他考慮過搶下駕駛權,但有鑒於他不能同時開車和開槍,Colin還是上了副駕座,讓Ezra熟練地將引擎轟隆作響的野馬倒出店後,在粗糙沙地捲起大量塵土,加速駛上公路。

頭二十分鐘他們只說了兩句話,Colin還算和善地要Ezra別把車直接開到警局,後者則冷靜地表示不會那麼做。近午陽光是能曬脫一層皮的程度,車行襲來的強風溫度也高,不能達到有效的冷卻效果,但他們誰都沒去關上敞篷,大抵覺得汗流浹背算是這情境中最微不足道的問題。

三十分鐘剛過,Ezra開始有點坐立難安,他將手從舵盤上端移到下端,又挪回去,不時將視線從車前長路飄往副駕座。

「什麼?」Colin盡責地逼問。

「你沒說過你要到哪裡去。」Ezra答道,「我們在正確的方向上嗎?」

「我懷疑有所謂正確方向這檔事。」Colin說,「我沒打算去哪,你往前開就是了。」

Ezra的欲言又止也是響亮的,他沒有那麼怕了,也許因為Colin只將獵槍擱在腳邊而非他的腦門上。

「你聽上去不像本地人。」Ezra道,因為微微側首過來,一絡黑捲髮落到了眼中,混著他被光線沖淡的褐色眼珠,像剛剛點燃的乾燥炭火。Colin想若圈起唇去吹,那處大概能飛起滿天火星。

「你不是太聰明,是不是?」Colin淡淡地說,「人們該知道在這種時候閉上嘴。」

Ezra為此沈默了幾分鐘,Colin將身子倚上車門,望著遠方波動的山景。

「你不會殺我,對吧?」男孩不分輕重地再次開口,接收到Colin的視線以後,語速加急:「這種時候該多說點話,讓你的綁匪意識到你是個有名有姓,活生生的人,不只是個肉票。我是說,電影裡都是這麼演的。」

「我知道你會呼吸,會尖叫,不用皮夾,Ezra。」Colin回答,「這也不是綁架,你只是提供一趟便車而已。」

Ezra終於撥開了眼裡的那道頭髮,謝天謝地,那讓人心煩意亂。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他語帶震驚。

Colin將自己稍稍撐起,從身下的椅座上抽出了幾張塑膠卡片,將卡片舉在平視的位置。

「Ezra Miller。」Colin讀道,隨手將那些百視達和超市會員卡扔往儀表板。「聽上去像個電影明星。」

「我有個樂團。」Ezra試探性地說。

「是嗎?」Colin說,「你表現得好嗎?」

Ezra剛待要說些什麼,又扭起眉頭。

「你不是真的很想知道吧?」

「什麼讓你這麼想?」

「說不上來,也許是你腳邊的槍?」

「這是霰彈獵槍。」Colin告訴他,「我沒在這麼近的距離之下開過槍,也沒打算嘗試,所以如果你不扔下我跑遠,就用不著擔心這東西。」

「我不會的。」

「不會什麼?」

「扔下你跑遠。」

「很好。」

Ezra鬆開排檔,在Colin的注視下張了張五指示意無事,捺下某個按鍵,折疊軟蓬就從後方探來,擋住了流散後方的狂風,上方滾燙的日照,接合著升起的車窗和擋風玻璃吻在一塊。空調冷氣轟隆自塑膠扇片內噴出,推擠掉覆蓋肌膚的薄汗時,Ezra露出了一個小小的微笑。

「我是個鼓手。」他說,聲線聽上去舒暢許多。Colin才意識到在沒有蓬頂的情況下,他們差不多是在對彼此大吼大叫。「打得他媽的好。」

若要嘗試回憶自己是怎麼攪進這淌混水裡的,Colin不會猜想是闖進超商,逼出雜誌架後的男孩,再上了他的跑車這些節點;而是非常當下的此時此刻,Ezra扯出一點微弱笑意,透露他必然擅長舒心大笑、無須靠後天學習的端倪,肌肉和肌肉的拉扯牽動像鋼索舒展又繃緊,將擱置線上的情緒都彈射開來。野馬劃破風景,道路悠長,無人追隨身後,肌膚觸手發燙,被風震顫的軟蓬不如開拓者堅硬龐大,仍有效地隔絕了自己與外界,還把Ezra、以及現在擱在腿上,但剛剛被扔到他胸前的洋芋片一併包裹進來。在Colin分文未取的情況,這下對方倒成了真正的盜竊者。他當下想的是這可真是糟透了。荒謬至極。突如其來。毫無道理。

「那挺好的。」

但他卻古怪地這麼說、再這麼想、最後深切懷疑即便持續駕車上路,露宿荒野,當個亡命之徒,某種面向上的中年危機也終究會拔足奔來,用一輛血紅淋漓的跑車將人撞倒在地,吃上滿嘴的風沙口乾舌燥。

他就是想看看Ezra的眼睛顏色。

但好奇心總殺死貓。大抵如此。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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